2008.06.02  自由電子報〔記者林相美/台北報導〕

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昨起展開六一狗狗大執法,全面稽查未辦寵物登記、未接種狂犬病疫苗的犬隻,首波稽查各公園蹓狗的民眾,兩小時清查廿八隻狗,沒有植入晶片及沒有接種疫苗的犬隻均在五成左右,飼主只能接下勸導單,儘速補件。

未植晶片、未接種疫苗 飼主要受罰

動檢所所長嚴一峰昨說明,未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,是依違反動物保護法,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;未每年接種狂犬病疫苗,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,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;若飼主設籍外縣市,相關資料將會轉給外縣市的主管機關,由外縣市追蹤開罰。

動檢所所長嚴一峰昨天率領三組稽查員前往大佳河濱公園稽查,天空飄下毛毛細雨,仍有飼主與愛犬在公園綠地散步、玩耍。一位方姓市民帶著波士頓犬在草坪閒晃,稽查員以儀器掃描,發現未植入晶片。

飼主抱怨,愛犬未滿四個月,是獸醫師建議暫時不要植入晶片,原本只想跟愛犬到公園休閒,卻碰到稽查,感覺被打擾;也有飼主說,事前根本不知道已經展開稽查,市府宣導不夠。

嚴一峰表示,截至昨天下午五點,稽查廿八隻狗,十三隻有晶片,十五隻沒晶片;十四隻狗有配戴狗牌,證明接種疫苗,另外一半則沒有狗牌,其中有三隻狗的飼主宣稱,愛犬分別因為腫瘤、年齡未滿四個月等原因,獸醫師建議不要植入晶片,嚴一峰說,飼主必須補送醫師證明給動檢所,才能免於受罰。

動檢所表示,未辦理寵物登記的飼主必須於兩週內完成登記,將登記書影本送至動檢所,違者可處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罰款;查獲未注射狂犬病疫苗或稽查當天未帶證明,未於一週勸導期內完成注射或未將接種證明書送達動檢所,可處一萬元至五萬元罰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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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執法首日 逾半狗狗未植晶片


【聯合報╱記者陳志豪/台北報導】 2008.06.02 02:56 am
  
台北市政府動物衛生檢驗所,昨天起進行犬隻未辦理登記及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大執法;
下午3時至5時,在大佳河濱公園兵分三路實施稽查,共稽查28件(23名飼主);其中15件沒植晶片,14件未施打疫苗。

不少飼主抱怨政策宣導不周,但也有飼主認為,養狗就應該負起責任,植晶片、打疫苗都是基本工作。

依動物保護法規定,本月起,若飼主提不出犬隻植晶片或施打狂犬病疫苗證明,將被處3000元及1萬元罰款。

動檢所所長嚴一峰表示,對稽查到未植入晶片或未施打狂犬病疫苗飼主,先開立勸導單,
要求飼主在兩周內完成登記證明,且主動回報動檢所,逾期飼主就會收到罰單通知書。

有飼主表示,因犬隻未滿四個月或獸醫不建議施打(如長腫瘤)等,動檢所仍要求補件證明。

飼養波士頓犬的方先生說,假日帶狗在河濱公園休閒,稽查根本就是擾民,有誰平常會帶著狂犬病施打證明,供稽查員檢查。

被開勸導單、養三頭長毛臘腸的劉小姐也說,因北市本月植晶片有優惠,她還想說這幾天帶狗去植晶片,沒想到就被稽查到。
飼養兩頭柴犬的林先生說,他贊成嚴格稽查,不然太多飼主不負責任,才會有那麼多的流浪狗。

嚴一峰說,即日起會聯合各警分局及各區清潔隊捕犬小組,實施聯合稽查任務編組,
目前已排定包括華江雁鴨公園、中正紀念堂、榮星公園、大安森林公園等地,採不定期方式稽查。

為鼓勵飼主為寵物進行登記,原本需要800元(未絕育1300元)的寵物手續登記費,
即日起將補助免費晶片、登記費,飼主只需支付250元手續費即可完成登記手續。

【2008/06/02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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