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.07.08  自由電子報〔記者張協昇/台中報導〕

買到病犬 卻無法退費

民眾購買寵物要小心!

吳姓市民日前向南屯區一家寵物專賣店購買1隻雪納瑞犬,結果被診斷出感染犬瘟熱,要求店家退費時,店家卻以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內容註明必須在5日內診斷出傳染病才能換回等值的幼犬,且不能退費,讓這吳姓市民覺得這種定型化契約根本對消費者一點保障都沒有,很不合理。


吳姓市民向本報爆料指出,6月22日向南屯區五權西路一家寵物專賣店購買1隻雪納瑞犬,買回3天後就拉肚子,7月初狗狗突然全身抽搐、口吐白沫,到獸醫院檢查才發現狗狗得了犬瘟熱,要求店家退費,寵物店老闆卻表示,無法證明該犬係原本在店內即感染,且拿出定型化契約表示,只能換回另1隻等值的幼犬,無法退費。

潛伏逾7天 保固僅5天

吳姓市民表示,犬瘟熱是空氣飛沫傳染,潛伏期達7天以上,5天內如何診斷出?
且該犬若是在該店即感染,難保其他幼犬沒被感染,誰敢再換另1隻?這種定型化契約根本對消費者一點保障都沒有。

對此,該寵物店則表示,定型化契約是農委會製定,全國各寵物店都相同,吳姓民眾並非在5日內告知該犬被診斷出傳染病,惟事後該店仍展現誠意要讓吳姓市民更換另1隻等值幼犬,但吳姓民眾不要,店方係依契約處理。

台中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何永懋也表示,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實施後,類似糾紛已減少很多,但事實上契約內容是有彈性伸縮餘地,雖然規定5天內診斷出傳染病才能換回等值幼犬,但實務上,只要5天內被診斷出傳染病,店家基於商業信譽都應退費,且考量寵物傳染病潛伏期長達7天以上,目前也正在研擬是否將「寵物保固退貨」時間拉長,讓消費者更有保障。

市府消保官洪誌宏表示,定型化契約只是一種參考,消費者簽約時,可要求修改部份認為不合理的內容後再買,會較有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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