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.05.19  蘋果日報  報導˙攝影╱專案組、投訴組

民眾攜帶寵物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,應注意相關規定。

萬小姐帶著吉娃娃愛犬搭乘長途客運巴士,因袋子的設計,寵物的頭會露出,因而被認定不符規定,被要求購買售價30元的寵物箱裝載。

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表示,依規定,乘客攜帶寵物,須幫寵物買半票,並用籠、簍、網裝載,寵物身體不得外露,萬小姐愛犬的頭露出寵物袋,的確不符規定。

萬小姐說:「我自備寵物袋,為何還要買寵物箱?」她搭乘統聯客運巴士,從台北前往台中,並用寵物袋裝了愛犬吉娃娃。
她並不知道須購買寵物票,因此也問售票人員相關規定,買好票準備上車時,因愛犬的頭露出寵物袋外,
站務人員看到後告知她,須購買寵物票及30元寵物箱 ,讓她十分不滿,明明有自備寵物袋,卻還要她花30元。

箱子放座位前地上
公路總局監理組副組長劉育麟表示,依「公路汽車客運班車旅客攜帶小動物限制及收費要點」規定,攜帶小動物須購買半票一張,且須用籠、簍、網裝載,且身體也不得外露,以避免咬傷或抓傷其他乘客等,影響其他乘客權益,若乘客自備寵物箱,業者不得強迫購買。

劉育麟說,萬小姐所使用的寵物袋,寵物的頭會外露,恐有咬傷人疑慮,的確有必要買箱子裝狗。

對此,統聯台北站王姓站長表示,旅客只要攜帶寵物,就算是小老鼠、小烏龜等都須購票,並使用專用裝置才可上車,上車後,會讓乘客將寵物箱放置在座位前的地板上。

建議可視重量收費
中華民國動物福利環保促進會理事長劉香蘭建議,可參照航空業運輸動物的方式,以重量做為收費標準,像小兔子,黃金鼠等,只要不佔空間,則不應收費。

攜帶寵物規定
★國道客運:
˙須幫寵物買票
˙裝在不超過2萬7千立方公分的寵物箱或寵物袋中,頭、尾、四肢不得外露

★台鐵:
˙寵物不得進入車廂,須以託運方式處理
˙裝在寵物箱、袋中,頭、尾、四肢不得外露

★高鐵:
˙僅限制犬、貓、魚、蝦等寵物
˙裝在55×45×38公分的寵物箱、袋中,頭、尾、四肢不得外露
˙須擺放座位底下

★國內線航班:
˙寵物不得進入客艙,須以託運方式處理,以各航空公司規定為準
註:導盲犬、訓練中的導盲犬及警犬不在限制內

資料來源:下列各單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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